这两天在网上看到一则颇有话题性的内容,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一个男生因为把一个未成年女孩搞怀孕而被人按在地上割掉了生殖器。还附上了一段4秒的视频,视频中隐约可见一个裆部被血染红、躺在地上的男生。不过这段视频又多次出现在了其他的故事情节当中,所以我个人倾向于认为这是假的。
虽然这件事可能是假的,但这样的情节在文学、影视作品中也并不少见。一个人为了满足自己不正当的欲望,做了不该做的事,后因此遭受惩罚。这里的“不该做的事”可以是有悖人伦的、违反法律的、或是不道德的,要通过做“不该做的事”来满足的欲望即为“不正当的欲望”。
麻烦的是,每个人的价值观都有所不同,对于同一件事的价值判断必然存在差异。还有些事每个人都在做,但不是每个都愿意承认。尤其是与性相关的事。这是人类最原始、最基本的欲望之一,但又是不能被社会完全接受的、被压抑、被限制的行为。
对性行为的限制最严格的(小说《1984》中“禁止一切不以生育为目的的性行为”除外)当属禁止一切非婚内性行为,并且禁止再婚。有这样一个故事:
古代一女子婚后不久便丧偶。为了守住贞洁,她不能再嫁、更不能出轨,年仅17岁的她每晚将一把铜钱扔在地上,再一枚枚捡起,以此熬过漫漫长夜。久而久之,每一枚铜钱都被磨得像纸片一样薄。而她也就这样守了一辈子的寡。
出处不详
上述故事在如今看来简直泯灭人性,可在当时那个把名节看得比生命还重要的社会却是真实存在的。
如今的社会对性行为的接受度比以往高了许多:未婚人士之间的性行为能被普遍接受,一小部分特定情况除外,如年龄差距较大的、多人的、使用奇怪辅助器具或姿势的、非自愿的、涉未成年的、涉知名人士的。
对于婚内出轨,大多数人都会以言论表达“不接受”的观点,因为婚姻本质上是一份契约,签订契约的双方向彼此承诺只与对方分享自己某些宝贵的东西,出轨则是违反契约。或者说禁止出轨是一种社会公约。
可有些道理人人都明白,但不是人人都能管住自己的下半身;有些事人人都在做,但不是人人都愿意承认。因为与契约相比,人的本性往往是更难违反的。
人的一切欲望都是利于人类物种生存繁衍的,食欲和性欲尤其如此。在漫长的演化过程中,或许也短暂出现过一批没有食欲和性欲的人类群体,但他们因无法存活、无法将自身基因延续下去而早早灭绝。性欲越旺盛的人类个体将自身基因延续下去的概率就越大。以至于《道德经》有这样一句经典:
欲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之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
《道德经》
而到了今天,进入社会生存的几乎所有人的性欲望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压抑。让人类压抑欲望的是社会,不是自然,而人类是自然演化的产物,社会只是人类缔造的结构。可人类就这样困在自己用名节、地位、社会评价等一根根铁丝编织成的鸟笼中,并这样安慰自己:被关在笼子里的才是好鸟、文明鸟、高贵鸟。
结婚是为了什么?如果你的回答是为了爱情,那你已经比大多数人幸福了,因为大多数人结婚是为了不被催婚、为了在所谓“正确的年纪”做所谓“正确的事”。即便是为了爱情结婚的幸福者,能爱一辈子的又有多少呢?和上面故事中那个每晚捡铜钱的寡妇相比,每晚和自己不爱的人做爱不也同样煎熬,甚至更煎熬吗?
人总是很喜欢去评价别人的生活、也很在意别人对自己的评价,于是大家就这样相互纠缠、相互约束,以至于形成了这样一个谁都没好日子过的局面。
《列子·杨朱篇》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子产(公孙侨)是郑国的国相,潜心从政。他把国家治理的非常好:良民服从管教、恶民因畏惧惩罚而不敢造次,其他诸侯国也因忌惮郑国故不敢来犯。
子产是一个正人君子,但他有一个哥哥(公孙朝)和一个弟弟(公孙穆),二人整天饮酒作乐、沉迷美色,不务正业。哥哥公孙朝喜欢喝酒,弟弟公孙穆喜欢玩女人。哥哥家里摆了几千坛酒,隔很远就能闻到酒味。成天喝酒喝到和亲人断绝来往、喝到门外发生战争他都不知道。弟弟公孙穆建了几十套房子,每套房子都住着年轻漂亮的女子,每天和女人们做爱,从早做到晚,一做就是三个月才出一次门,即使这样仍然觉得不满足。
子产和朋友邓析说了这件事,邓析建议子产回家教导一下哥哥弟弟,和他们分析其中利害。于是子产回到家,对朝、穆二人说:人之所以比禽兽高贵,是因为人有智慧,成就智慧的必要条件便是礼义。有了礼义,才能有名誉和地位。像你们这样放纵性情、沉迷享受,迟早有性命之忧。如果你们肯改掉坏习惯,我马上给你们安排官位和俸禄。
朝、穆二人说:你说的道理我们早就明白了,但我们还是选择过当前这种生活。人生是很宝贵的,而且说不定哪天就死了。让我们通过遵守所谓的礼义来得到别人的尊敬、克制自己的欲望来博得好听的名声,我们还不如死了算了。我们这样整天做自己喜欢的事,只需担心哪天吃坏肚子而享受不了美酒美食、阳痿了享受不了美色,绝不用担心自己的名声,也不担心被政敌杀害。所以你那些什么高官厚禄,我们一点都不感兴趣。像你这样治国,到最后国家未必能治理好,还把自己累得够呛,而我们这样的生活却非常快乐。如果天下所有人都像我们这样过好自己的生活,不干涉他人,那才是真正的天下太平。我们早就想这样劝你,你却还反过来劝我们?
子产把朝、穆二人的话说给邓析听,邓析听后说:你和如此有智慧的人住在一起,你居然不知道。别人还说你有智慧呢,依我看,能把郑国治理好全凭你运气好,根本不是你的功劳。
点击链接查看维基文库上的原文:https://zh.m.wikisource.org/zh-hans/列子/楊朱篇#:~:text=子产相郑,之功也。”
上述故事中,公孙朝、公孙穆二人的观点是:呐,做人呢,最重要的就是开心,不然白白在世上走一遭。更重要的是,如果人人都能好好享受自己的生活,天下根本不用治理也会太平的;而人人都想着去制定规则、去干涉别人,那才是会天下大乱。
事实也确实如此。历史上好几次天下大乱都是起源于一批又一批有着雄心壮志的改革者、颠覆者、统治者。他们这一少数群体却逼迫着绝大多数的人们必须按照他们规定的方式生活,搅得整个社会不得安宁。
《列子·杨朱篇》还有这样一句话也表达了这一观点:
古人认为:即便只需要拔掉我一根毫毛就能让天下得利,我也不给;即便把整个天下都送给我,我也不要。人人都像我这样不奉献天下、不索求于天下,那才是天下太平。
点击链接查看维基文库上的原文:https://zh.m.wikisource.org/zh-hans/列子/楊朱篇#:~:text=古之人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
天下真的需要有人来治吗?社会让人们的生活更快乐了吗?快乐是最重要的事吗?如果不是,那什么是比快乐更重要的事呢?
也许社会就是让人们互相为难,也许这就是生活在社会中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也许即便想明白了某些问题,我也不会对别人更宽容,因为别人也不会对我更宽容。那还能怎么办呢?只好继续过这种所有人为难所有人的生活吧。
道德与法律
写错了。欲神不死应该是谷神不死。另外玄牝就是黑bi,玄牝之门就是……
你发现了一个大多数人都关注不到的问题,但这并不是一个错误。
《道德经》虽只有五千多字,但在两千多年的流传过程中,竟发现有三千多个不同的修订版本,没有办法可以确定那一个版本是最能表达老子含义的。
目前最广为流传的“谷神不死”只因在大多数版本中都这样写,也就这样传下来了,但对这句话的解释却大多有些牵强,因为“谷神”除了《道德经》外,在同时代的文字记载中根本不可见。而少数版本将“谷神”写作“浴神”或“欲神”,结合上下文,我个人同意“欲神”是最合理、最能体现老子思想的。
“欲神不死”即主宰万物生存繁衍的欲望(性欲)如神一般不死不灭,使得万物有了繁衍的动力。“玄牝之门,是谓天地之根。”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人都是逼出来的”,所以说“玄牝之门”是“天地之根”。只要有性欲,人类生存繁衍的动力就永远不会消失,否则天地万物将不复存在。
你说得颇道理,“谷”有可能是“欲”的通假字。
但是,我认为“谷”作为广泛认可的字,最好不要演绎。《道德经》中另有“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谷”作为两山之间可以通行的夹道,具有“深坑、凹陷”之义,并引申为“深的坑穴”、“肌肉之间相互接触的缝隙或凹陷部位”。跟后面“玄牝”之类词语联系在一起,其实是“谷”还是“欲”就很明显了……
对于一个被广泛认可的字,即便是通假字,也最好不要换掉。大多数时候我同意,但如果这个字的使用对于理解句义有较大的阻碍、这个字通常不被认为是通假字,且这一文本又确实存在更有助于理解句意时,我会倾向于使用更容易被理解的版本。
不过你这么一说,“谷神”好像也确实能隐晦表达这个含义。
现在的社会其实是个最理想的社会,屁民的所有行为全靠自觉,屁民和组织之间完全没有联系,屁民的想法组织是不会听也不会接受,更不会因此而改变,而组织的意图,屁民其实也没有百分百遵照执行。嘿嘿。
正是不是人人都能管好自己,才有了多姿多彩的世界
古代的寂寞小媳妇,除去扔铜板,还会数黄豆;家里条件好的,女人会有贴身丫鬟,而贴身丫鬟往往会陪着小姐一起嫁出去,很多时候也会成为相公的侍寝丫鬟(小老婆),但是她还有一个妙用,就是“闺蜜”,相公不在的时候与小姐玩闺中秘戏,这是被准许的。
长知识了,原来谷神不死,现在知道了欲神不死。